材料是通讯塔工程的基础,材料质量是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重要部分。
材料进场时,承包单位应填写进场报验单,并附钢材和其他材料质量证明单、试验报告报送监理单位。
监理单位收到报验单后,应会同建设单位、承包单位一起对现场材料进行清点,检查铁塔构件的尺寸、种类、数量、规格和镀锌厚度等外观质量,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、检查的方法可自检、自测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抽样试验,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。
1、铁塔基础用材料的检查:
(1)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和复试报告;
(2)钢筋(材)出厂质量合格证、实验报告和化学成份报告;
(3)焊条采用E43,质量应符合GB5118-85规定、焊剂质量应符合GB1308-85规定;
(4)如采用新材料,要有鉴定证明、使用说明和检验报告;
(5)砖出厂质量报告;(如果需要时)
(6)砂、石质量情况;
(7)外加剂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说明书;
2、塔体构件材料的检查:
(1)构件数量、重量、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(2)对于构件、钢材要进行抽样送检。
钢材质量应符合GB700-88、GB1591-94及YB168-70规定,钢材应有质量证明书,并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,如对材质有疑义时,应按国家有关标准作抽样检验,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时方可采用。
(3)构件尺寸、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,如有变形,必须进行矫正,并且要求在环境温度低于-16℃时,不得对构件进行冷矫正。
(4)钢材表面的锈蚀、麻点或划痕的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偏差值的一半,断口处如有分层或裂缝缺陷等,监理单位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。
(5)拉线塔用的钢丝绳、钢绞线(拉线)等材料、性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。
(6)构件外型和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-1之规定:
(7)采用进口钢材和代用材料时,监理人员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提供材料的机械性能及化学成份,并应符合国家标准,同时还要进行抽样检验,经设计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采用。
(8)连接螺栓应采用六角头螺栓,其螺栓、螺母、垫圈应符合GB5780-86、GB41-86及GB95-85规定。
(9)连接材料(焊条、焊丝、焊剂及各种用于制作螺栓和铆钉的材料等)和镀敷材料(热浸锌、热喷涂锌铝和无机富锌涂料等)以及涂料(底漆、面漆)均应附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证明书,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;
(10)严禁使用药皮脱层或焊芯生锈的焊条,受潮结块或已溶烧过的焊剂以及有锈蚀、裂纹、碰伤或混批的高强度螺栓;
(11)对于每一层节间主材只允许接一根,斜材Z多允许二根(且不在同一面),每根杆件拼接只有一处,焊接时必须熔透,且应做无损探伤检查。
(12)构件防锈的镀层厚度要符合要求;